服务热线
023-88301573
市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重特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深化平安重庆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后三个月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通过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整治等措施,加强督查检查和实施重点帮扶,全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安委会成立了“深化平安重庆建设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刘强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艾扬和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冉进红任副组长,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组成,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在市安监局设办公室,分别从市安监局、市交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巡警总队抽调6名干部组成固定工作队伍,负责专项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协同推进。
三是立即安排部署。按照深化平安重庆建设,开展“四大”专项行动部署,市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重特大事故防控专项行动,重点抓住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回头看”、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三个不松劲”,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安全监管,从源头和过程中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