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信息委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编辑:未知更新时间:2014-04-03 16:09:55点击: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工信部《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巩固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安全督查、安全检查成果,认真扎实排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工信部《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巩固“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安全督查、安全检查成果,认真扎实排查安全隐患,全面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经济信息委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明确总体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民爆行业去年云南“3.11”事故、江西“3.21”事故、山东“5.20”特别重大事故及今年河北“3.07”重大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理念,彻底整治民爆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民爆生产线安全隐患,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扭转安全生产不利局面,重塑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此次专项整治共突出5个方面的内容:1.2013年组织的“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类安全督查、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回头看”,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及落实情况。2.对照国家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对照民爆行业专项安全监管政策,核查企业生产线安全技术达标情况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4.检查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核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5.针对2013年以来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核查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核查工业炸药生产线工艺布局的合规性,核查所有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运行状况,核查企业废药管理处置情况,核查视频监视系统运行维护情况。

三是细化工作安排。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全面自查自改阶段,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对所有民爆生产线、民爆库房开展全方位安全自查和隐患排查,针对自查、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治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或隐患,制订专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定期限完成。第二阶段为区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阶段,各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要留有书面意见及记录,并由区县(自治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第三阶段为市级监督检查及专项验收阶段,由市经济信息委组织对区县(自治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验收,并下达由委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第四阶段为重点督查和全面总结阶段,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各区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排查自查、检查验收阶段提出的整改内容,研究解决共性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对策措施,并于6月底前完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和国家工信部。

 

 

 

(市经济信息委民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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