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民爆行业协会,4月中下旬对16个区县民爆销售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以核实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备设施运行、民爆仓库现场管理等情况,促进民爆销售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此次抽查总体情况较好,所有民爆销售企业都能够按照行业现行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维护营销渠道,坚守安全职责,强化现场管理,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保安全,取得了良好效果。做得好的方面,一是企业制度健全完善,仓库内民爆物品堆码规范,防范措施妥当严密,设备设施完好有效,监控画面清晰可查,各种台账如实记录,双人双锁等制度执行坚持不懈。二是当地经济信息委作为民爆行业属地监管部门,能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采用日常检查、重点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辖区民爆销售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有效促进了民爆企业整改安全隐患,提升安全条件。
此次检查也发现了多项不足,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销售企业仓库员工安全意识不牢;二是在“放开民爆价格”形势下,部分企业对民爆行业改革发展形势认识把握不足,心存忧虑。一方面应对深化行业改革工作束手无策;另一方面在销量逐年递减的情况下,无进取之心,无转型之备。三是部分企业受地方因素制约,因安全距离问题导致安全等级降低,而又由于新库建设迟缓,引发管控风险增加。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每到一处都将国家和地方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领导的部署和要求向民爆企业和员工进行宣讲和传达,要求所有民爆企业在民爆价格放开、行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正确处理民爆行业市场化与安全、市场化与政府监管、市场化与垄断、市场化与渠道等关系,既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主导地位,又注重“民爆产品始终是高危品必须严格管制”的产品属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稳步推进改革,统一职工思想,全行业抱团发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民爆行业营运和管理模式,建设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价格合理、渠道顺畅、安全可控的市场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