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之祸”

编辑:未知更新时间:2013-11-05 16:28:10点击:0

2011 年 11 月 1 日 上午,两辆装载 72 吨炸药的货车在贵州福泉市检修时发生爆炸,爆炸源距离城区仅两公里,周围人口比较密集,而且附近还有加油站。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远离人口稠密区,远离明火

 

    2011111上午,两辆装载72吨炸药的货车在贵州福泉市检修时发生爆炸,爆炸源距离城区仅两公里,周围人口比较密集,而且附近还有加油站。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远离人口稠密区,远离明火。据调查,两辆货车未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违规停放在马场坪收费站附近的检测站,造成了9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后果

 

严重违规:

1.不按规定停放,两台运输爆炸物品的货车均没有被批准在马场坪停留,在该公司法人指令下,违规停放在马场坪在建的检测场内;

2.没有安排专人守护,两台车在违规停放后,该公司法人及驾驶员在明知该行为具有极度危险性的情况下,没有安排专人在停放点进行守护;

3.防范措施不力,对停放了共装载72吨炸药的货车安全性未引起高度重视,事先未准备应急扑救物资,导致初期扑救不力,迅速蔓延引发爆炸。

 

  两辆事故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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