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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12 日 , 重庆奉节县一男子以营利为目的制造、买卖黑火药约 625 千克。记者 12 日从重庆奉节法院获悉,刘某因犯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3 年,剥夺政治权利 2 年。 据介绍, 58 岁的刘某系奉节县某乡农民,小学文化。 2012 年至
据介绍,58岁的刘某系奉节县某乡农民,小学文化。2012年至2013年5月,刘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自己家中以木炭、硫磺、硝酸钾等物品为原料,非法制造黑火药,并将黑火药非法销售给黄某、许某、吴某、袁某、邵某(均另案处理),共计约625千克。案发后,当地警方在现场查获刘某非法制造的尚未晒干的黑火药300千克。经理化检验和侦查实验,从刘某处查获的疑似黑火药中检验出黑火药成分,并具有燃烧性。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买卖黑火药约
(文件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