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换证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未知更新时间:2017-05-05 09:54:52点击:0

中爆协 [2017] 25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定于 2017 年 6 月 14 至 15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举办浙江省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换证培训班。

 

中爆协[2017] 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定于20176141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举办浙江省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换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2017年底前安全培训证书到期,需要换发证书的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培训内容为贯彻国家和行业新政策以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等文件,民爆安全管理知识;学时为16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地址

培训时间:2017614日至15日,13日报到。

培训地点和地址:绍兴国际大酒店(浙江省绍兴市府山西路100号)。

四、报名方式和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请于2017510日前登陆《民爆行业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mbpx2013.cn)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培训。遇有问题请拨打培训系统服务热线:4006968080 

2.联系方式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肖政 (01058830963   15801070320

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协会:吕惠英  13506722500

宾馆联系人:屠丽英  13675754477

五、费用:培训费900元人(现金支付);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需准备的证件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中专以上学历);二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工信部安全生产司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或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

2.各单位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携带本单位财务处出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见附件)至会上。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                                  

 

                                      201753

来源:

服务热线

023-8830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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