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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爆协〔 2013 〕 37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定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 在吉林省珲春市举办一期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
中爆协〔2013〕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定于
一、参加培训人员
凡持有工信部安全生产司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在2013年10月前即将到期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民爆安全法律法规、民爆安全管理基础、民爆安全技术基础等,学时为48小时。培训教材使用由工信部安全生产司组织审定的新教材。
三、培训时间:
四、培训地点:吉林省珲春市宾馆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珲春西街999号。如乘坐飞机到延吉市机场。
五、联系人、电话、传真
宾馆电话:(0433)7558888
吉林省工信厅民爆管理处联系人:
赵一鹏 (0431)87077726 15844028555
传真:(0431)87077713
协会:张虹(010)58830971 13681553802
六、请各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于
七、费用:培训费1500元/人;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八、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如下证件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二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3.学历复印件(中专以上学历);
4.工信部安全生产司颁发的资格证书。
附表:民爆行业安全资格换证培训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