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安装和使用全程行驶记录仪与GPS卫星定位装置,是民爆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交通运输部交运发〔2011〕158号和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防科工办、北京市运输管理局京公治字〔2005〕1126号文件要求,危化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全面落实GPS动态监控制度,是民爆物品运输单位安全运输的重要法宝。
目前我市民爆企业的188辆车,都已全部安装了全景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从使用情况看,没有出现因安装和使用该系统引发的安全问题,实践证明是安全有效的。
大家知道,GPS卫星定位系统在配送过程中,主要是利用无线通信技术对行驶的配送车辆进行定位、跟踪、监控、导航,具体地讲就是在设备中运用了一张手机卡,对行驶车辆进行数据收集、发送、记录。
有人担心这些装置使用后,配送车辆行驶至工地后或者雷达测试区内,外来信号是否会影响到电雷管的安全?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咨询了业内几位专家,也查阅了有关资料,其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
1.病毒入侵。
2.配送车辆行驶途中突遇强暴雷电。
3.雷达测试区内长时间停留。
4.安装使用劣质的GPS装置。
但从技术设计和使用上,我们认为,严格按规定安装全景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在配送过程中正常开启装置是安全的。
1.国内手机频率在900~1800MHz段,不在0.535~1.60MHz的工业电雷管危险频段上。
2.手机发射功率远低于《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要求中对工业电雷管射频辐射安全防护的范围值。
3.装备GPS卫星定位系统的配送车辆,停留在爆破网络的工地时,其配送车辆停留于工地的位置和爆破网络的辐射能量,不足以引爆配送车辆内的电雷管,当然也不足以影响GPS的各项指标值。
4.配送车辆经过雷达测试区的时间不长,GPS的各项指标也不会有较大的变动,因此,这个区域范围内的电磁感应对电雷管也没有大的影响。
对此,我们民爆协会对各会员单位在安装和使用全程行驶记录仪与GPS装置上,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供参考。
1.车载终端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
2.车载终端应隐蔽安装在运输车的车厢外,且距车厢外缘大于一米的车体上,即宜安装在驾驶员座椅位置以前的车体部位,天线不得高出车体。
3.提供系统设备或提供监控服务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装调试,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安装。
4.车厢要采取屏蔽措施,车厢的通风窗要安装屏蔽网,确保车厢的屏蔽效果。
5.制订相应的使用管理规程,驾驶员、押运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