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疆自治区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未知更新时间:2017-07-14 15:53:02点击:0

中爆协 [2017] 35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定于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 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

 

中爆协[2017] 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定于201781日至2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已持有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的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培训内容为贯彻国家新政策和有关法规等文件,民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国内外事故案例分析;学时为16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地址

1.培训时间

201781日至2日培训,731日报到。

2.培训地点和地址

地点:新疆无线电安全保障实训基地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西沟

四、报名方式和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请于2017725日前登陆《民爆行业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mbpx2013.cn)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培训,系统服务热线:4006968080

2.联系方式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王亚 (010)58830963  18518769846 

肖政 (010)58830963  15801070320

新疆民爆办:魏荣亮 18609910809

宾馆联系方式:谢永生 13999951999

五、费用:培训费900元人;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请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

2、各单位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携带本单位财务出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见附件)至会上;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

 

 

 

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来源:

服务热线

023-8830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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