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黑龙江省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未知更新时间:2017-08-22 10:19:05点击:0

中爆协 [2017] 42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定于 2017 年 9 月 5 日至 6 日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举办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班。现将有

 

中爆协[2017] 4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定于201795日至6日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举办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已持有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的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培训按照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分类教学,培训内容为贯彻国家和行业新政策以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等文件,民爆安全管理知识;学时为16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地址

1.培训时间

201795日至6日培训,94日报到。

2.培训地点和地址

地点:龙盛世纪大酒店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康庄路与玉祥路交叉口,人民公园东侧。

四、报名方式和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

请于2017831日前登陆《民爆行业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mbpx2013.cn)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培训,系统服务热线:4006968080

2.联系方式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肖政 (010)58830963  15801070320

黑龙江省爆破器材行业协会:苏鹭 13263696966

宾馆联系方式:龙腾 13763780000  0453-3199999

五、费用:培训费900元人;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

1、请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

2.请携带本单位财务处出示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见附件)至会上。

附件: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单

 

 

 

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来源:

服务热线

023-8830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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