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安全〔2014〕1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稳定的通知》

编辑:未知更新时间:2014-01-26 10:28:31点击:0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各中央在渝国防科工企事业单位,各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事故、事件高发、频发的时段。按照委党组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经信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各中央在渝国防科工企事业单位,各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事故、事件高发、频发的时段。按照委党组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各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督促抓、推动落实;其他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自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节日期间专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有措施,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生产安全。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各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要强化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和督促隐患整改工作力度,确保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厂房、车间、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各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按照市政府副秘书长艾扬同志1220日在《每日值班综述》的批示精神,强化消防安全宣传警示,吸取近年来多次事故教训,认真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大消防设施设备巡检工作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综合治理,协同配合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各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一系列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和配合各级安监、消防、质监、建委、工商、交委等部门开展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在(改扩)建工程、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工作,形成多部门重视、协同、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合力确保今冬明春我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稳定。

四、加强值守,确保安全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制定详细的节日专项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保证有1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各类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保证各类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故或事件,及时地处置和报告。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五、强化值守,信息畅通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各特色工业园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值班带班工作,特别是各级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政治活动、敏感时期和灾害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值守,务必坚守岗位,做到24小时值班,并保证一位领导在岗带班,抓好工作协调。要切实加强信息调度,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受灾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重要险情时,要在报告当地政府,组织救援的同时,及时向市经济信息委和市政府报告。同时,各有关企业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应急预案衔接,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果。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412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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